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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总署饲料和添加剂GACC准入机制要点主要有:
步骤1:由申请企业向所在国家饲料主管部门提出推荐申请;
步骤2:输出国主管部门将推荐资料递交中国驻当地大**;
步骤3:中国驻当地的大**推荐材料至中国海关总署;
步骤4:总局根据发来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确认资料基本齐全的情况下,将发布调查问卷给申请国饲料主管部门;
步骤5:饲料主管部门根据问卷内容进行问卷答复给海关总署;
步骤6:海关总署收到资料后对全部资料进行核查,资料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小组对企业现场审核;
步骤7:审核合格后公布名单,不合格通知申请企业饲料部门,部门通知企业不予登记原因。
饲料企业可否直接申请海关总署饲料和添加剂GACC准入?
答:输出国饲料企业不能直接向中国海关总署GACC提起备案申请,而需要通过所在国主管部门通过公对公处理。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步:第一步,由申请企业通过本国饲料主管部门向中国海关总署进行推荐,初次提供的资料包括企业名称、地址、官方批准编号、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以及自由销售证明等。第二步,海关总署收到推荐申请后,依据中国法规进行初步评估,认为可以受理的,向推荐国发放拟输出到中国的饲料产品调查问卷,该问卷因拟输出产品及输出国的风险程度而异,主要包括输出国的法规体系、管理规定,以及拟出口企业及拟出口产品的详细资料。第三步,申请企业通过本国主管部门提供详细资料后,海关总署组织专家组对拟出口国家及企业、产品进行风险评估。第四步,对于评估后合格的,海关总署派出审核组,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对其饲料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进行抽查。第五步,现场检查合格的,或未抽查到的企业,将予以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