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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宠物食品、宠物饲料农业部MOA登记的要求
一、技术要求
1、进口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应当委托境外企业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2、 卫生指标应当符合《宠物饲料卫生规定》要求,不得含有以下物质:
1.无机污染物和含氮化合物:氟,镉,铬,汞,铅,总砷,三聚氰胺,亚硝酸盐
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伏马毒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 T-2和HT-2
3.天然植物毒素:**
4.有机氯污染物:滴滴涕,多氯联苯,六六六,六氯苯
5.微生物污染物:沙门氏菌,微生物
三、标签
1、宠物饲料标签定义:是指以文字、符号、数字、图形等方式粘贴、印刷、附着在产品包装上用以表示产品信息的说明物的总称。
2、标签内容基本包含产品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分析成分**值、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进口登记证号、产品复核检测编号、声称、强制性标识内容、宠物饲料产品免费产品和委托加工的标示。
四、包装
1内包装不独立销售的宠物饲料,外包装应当标示本规定的所有内容,内包装至少标示产品名称、保质期和净含量。
2、对于内包装独立销售的产品,内、外包装均应当标示本规定的所有内容。如内包装已标示本规定的所有内容,且标示内容能透过外包装物被清晰、完整地呈现,可不在外包装物上进行重复标示。仅用于宠物饲料产品运输的外包装除外。
3、对于复合包装产品,外包装应当标示复合包装的净含量和所含独立包装的净含量及件数,或者直接标示所含独立包装的净含量和件数。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当按照较早到期的独立包装产品的保质期计算,生产日期应当标示较早生产的独立包装产品的生产日期,也可以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独立包装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进口宠物饲料GACC准入的程序
1.由申请企业通过本国饲料主管部门向中国海关总署进行推荐,初次提供的资料包括企业名称、地址、官方批准编号、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以及自由销售证明等。
2.海关总署收到推荐申请后,依据中国法规进行初步评估,认为可以受理的,向推荐国发放拟输出到中国的饲料产品调查问卷,该问卷根据不同产品及不同国家的风险程度,内容不同,主要包括输出国的法规体系、管理规定,以及拟出口企业及拟出口产品的详细资料。
3.申请企业通过本国主管部门提供详细资料后,海关总署组织专家组对拟出口国家及企业、产品进行风险评估。
4.对于评估后合格的,海关总署派出审核组,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对其饲料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进行抽查。
5.现场检查合格的,或未抽查到的企业,将予以注册登记。(如某产品为输出国初次申请,还需要两国主管部门签署卫生协议)
进口宠物饲料GACC准入的基本要求
1.满足输出国对饲料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达到中国对饲料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等效要求,对于申请企业的文件审查及现场检查,主要从生产企业的硬件设施和管理方面检查,主要包括厂房建设、厂区设置、原料采购及存放、生产过程、包装过程、成品存放、产品运输、废弃物处置、水安全、污水处置、卫生状况、人员管理、追溯性管理等多个方面。
4.有机氯污染物:滴滴涕,多氯联苯,六六六,六氯苯
进口宠物饲料GACC准入的常见问题
1.影响GACC准入的关键因素和条件有哪些?
主要包括两国之间的国家贸易关系,企业的规模和产能、企业管理能力以及对中国法规的熟悉和执行程度。
2.企业是否可以直接向中国海关总署提出申请?
不能,所有拟向中国出口宠物饲料的企业应当由本国主管部门通过本国驻中国大**向中国海关总署进行推荐。
3.宠物饲料的GACC准入一般需要多久?
一般来说,已经进行了国家准入的,一般需要一年左右;如果申请企业所在国家是初次申请,需要更长时间。
4.宠物饲料的GACC准入中,现场审核是否必须的?
中国海关总署依据对企业前期风险评估的结果,结合输入国的推荐,确定对申请企业是否进行现场审核。
5.GACC现场审核中提出的问题,应如何解决?
对于GACC现场审核中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补正;如未及时补正或GACC认为补正无法达到要求的,则不予通过,且不接受该企业的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