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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宠物饲料GACC准入的常见问题
1.影响GACC准入的关键因素和条件有哪些?
主要包括两国之间的国家贸易关系,企业的规模和产能、企业管理能力以及对中国法规的熟悉和执行程度。
2.企业是否可以直接向*提出申请?
不能,所有拟向中国出口宠物饲料的企业应当由本国主管部门通过本国驻中国大**向*进行推荐。
3.宠物饲料的GACC准入一般需要多久?
一般来说,已经进行了国家准入的,一般需要一年左右;如果申请企业所在国家是初次申请,需要更长时间。
4.宠物饲料的GACC准入中,现场审核是否必须的?
*依据对企业前期风险评估的结果,结合输入国的推荐,确定对申请企业是否进行现场审核。
5.GACC现场审核中提出的问题,应如何解决?
对于GACC现场审核中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补正;如未及时补正或GACC认为补正无法达到要求的,则不予通过,且不接受该企业的再次申请。
进口宠物饲料GACC准入的程序
1.由申请企业通过本国饲料主管部门向*进行推荐,初次提供的资料包括企业名称、地址、官方批准编号、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以及自由销售证明等。
2.*申请后,依据中国法规进行初步评估,认为可以受理的,向推荐国发放拟输出到中国的饲料产品调查问卷,该问卷根据不同产品及不同国家的风险程度,内容不同,主要包括输出国的法规体系、管理规定,以及拟出口企业及拟出口产品的详细资料。
3.申请企业通过本国主管部门提供详细资料后,海关总署组织专家组对拟出口国家及企业、产品进行风险评估。
4.对于评估后合格的,海关总署派出审核组,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对其饲料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进行抽查。
5.现场检查合格的,或未抽查到的企业,将予以注册登记。(如某产品为输出国初次申请,还需要两国主管部门签署卫生协议)
进口狗粮猫粮饲料GACC准入和MOA登记要求有哪些?
境外企业输华狗粮猫粮登记准入需要确认境外饲料企业在中国大陆有无申请GACC准入和MOA登记。也就是 *对拟输华所在国及拟输华饲料产品的GACC准入的情况,是否已经载入《允许进口饲料原料、宠物食品及配合饲料国家(地区)产品名单》。同时确认该企业是否在国家农业部申请进口饲料登记证即MOA登记。欢迎来电详询!
如何办理进口饲料GACC准入注册
国家质检总局为规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水平,保护动物和人体健康,根据《*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国家质检总局118号令《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本办法规定:国家质检总局按照饲料产品种类分别制定进口饲料的检验检疫要求。对**向中国出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进行风险分析,对曾经或者正在向中国出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进行回顾性审查,重点审查其饲料安全监管体系。根据风险分析或者回顾性审查结果,制定调整并公布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名单和饲料产品种类。
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通知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补正。审查合格的,经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协商后,国家质检总局派出专家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对其饲料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进行抽查。对抽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予注册登记,并将原因向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通报;对抽查符合要求的及未被抽查的其他推荐企业,予以注册登记,并在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初步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一)企业信息:企业名称、地址、官方批准编号;
(二)注册产品信息: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等;
(三)官方证明:证明所推荐的企业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其产品允许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自由销售。
进口猫狗干粮等宠物食品宠物饲料所需资质包含如下:
1、中国农业部MOA登记证,即农业部饲料进口登记证。视产品的配方、组成成分的不同逐个完成登记。
2、*准入,即GACC准入。GACC名单会列明允许进口饲料原料、宠物食品国家地区产品名单。目前的名单,欧美居多,亚洲和大洋洲有部分国家或地区,其包含:荷兰、法国、比利时、德国、丹麦、意大利、捷克、美国、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菲律宾、闽台地区、乌兹别克斯坦。
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海关总署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及时发布《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地区)产品名单》。
饲料企业可否直接申请海关总署饲料和添加剂GACC准入?
答:输出国饲料企业不能直接向*GACC提起备案申请,而需要通过所在国主管部门通过公对公处理。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步:第一步,由申请企业通过本国饲料主管部门向*进行推荐,初次提供的资料包括企业名称、地址、官方批准编号、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以及自由销售证明等。第二步,*申请后,依据中国法规进行初步评估,认为可以受理的,向推荐国发放拟输出到中国的饲料产品调查问卷,该问卷因拟输出产品及输出国的风险程度而异,主要包括输出国的法规体系、管理规定,以及拟出口企业及拟出口产品的详细资料。第三步,申请企业通过本国主管部门提供详细资料后,海关总署组织专家组对拟出口国家及企业、产品进行风险评估。第四步,对于评估后合格的,海关总署派出审核组,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对其饲料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进行抽查。第五步,现场检查合格的,或未抽查到的企业,将予以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