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申请农业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时,应提供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产品信息包括:进口饲料的产品名称、组成成分、理化性质、适用范围、使用方法;进口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产品来源、使用目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
????另外,提交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资料还包括:
????A.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申请表;
????B.委托书和境内代理机构资质证明:境外企业委托其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代理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委托境内其他机构代理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C.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产品推广应用情况;
????D.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和检验报告;
????E.生产地使用的标签、商标和中文标签式样;
????F.微生物产品或者发酵制品,还应当提供*机构出具的菌株保藏证明。
关于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续展登记有关规定,境外供货商饲料进口登记证期满后,境外企业仍需继续在中国境内销售产品的,应当在饲料进口登记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登记。
具体材料要求
1、进口登记证复印件。
2、境内代理机构资质证明。境外企业委托其他境内代理机构申请续展登记的,提供代理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委托其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申请续展登记的,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境外企业出具且经生产地第三方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委
4、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
5、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和质量检测报告。
6、生产地使用的标签、中文标签和商标
7、生产厂家出具变更说明,具体说明变更的内容、原因。
8、官方证明文件。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新办的手续要求?
国家对申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有诸多的规定。如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国家与地区及产品名单》等规定,海关总署对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饲料注册登记制度,对经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向海关总署推荐的材料进行评估。
?推荐材料应当包括:
(一)企业信息:企业名称、地址、官方批准编号;
(二)注册产品信息: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等;
(三)官方证明:证明所推荐的企业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其产品允许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自由销售。?
??????对经审查不合格的,通知补正。?审查合格的,海关总署根据审查情况决定派出专家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对其饲料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审查和注册登记企业抽查。?如抽查不合格将不予注册登记,,经抽查合格及未被抽查的其他推荐企业,予以注册登记。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范围的有关规定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由外国企业生产的、**在*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我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闽台省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参照本要求登记。
另外按照规定,在申请进口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等饲料添加剂登记证时,产品的安全性评价试验符合以下要求:凡未获得生产国(地区)注册登记许可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中国境内登记时,必须进行饲喂试验和安全性评价试验,试验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进口我国尚未允许使用但出口国已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当进行饲喂试验,必要时进行安全性评价试验,试验方案应经农业部审查,试验承担单位由农业部认可,试验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试验过程中因产品样品应用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进口饲料添加剂GACC准入流程:办理农业部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证时,也应完成进口饲料添加剂在中国海关总署的准入。为此,境外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
(1)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
(2)前述要求与中国进口饲料添加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等效。
对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按照其工作流程完成审核并审查合格后,向中国海关总署进行推荐。推荐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信息:企业名称、地址、批准编号;
(2)注册产品信息: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等;
(3)证明:证明所推荐的企业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其产品允许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自由销售。
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答疑
1、问:进口宠物食品属于进口饲料吗?
答:是的。
2、问:如何办理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
答:您可以登录农业部网站首页,进入“在线办事”,阅览“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办事指南”。
3、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登记材料准备有什么要求吗?
答:按照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办事指南中的“办事条件”准备材料,您的每一份材料需要准备一式两份——正副本。递交的正本文件中外文登记材料原件要求用生产厂家文头纸出具,并由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要有页码、有目录并装订成册。每一部分的材料要按中文、英文和其他语言顺序排放。
4、问:粕类进口需要办理进口登记证吗?
答:不是膨化的或者发酵的就不用办理进口登记。
5、问:申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时,除了交申报材料外还需要递交样品吗?
答:您好,不需要递交样品,待收到材料受理通知单后,申请人再将样品直接寄送*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