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尚未使用但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出口方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即MOA登记证,并提供产品样品和下列资料:
商标、标签和推广应用情况;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和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申请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还应当说明该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进口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进口宠物饲料GACC准入的常见问题
1.影响GACC准入的关键因素和条件有哪些?
主要包括两国之间的国家贸易关系,企业的规模和产能、企业管理能力以及对中国法规的熟悉和执行程度。
2.企业是否可以直接向中国海关总署提出申请?
不能,所有拟向中国出口宠物饲料的企业应当由本国主管部门通过本国驻中国大**向中国海关总署进行推荐。
3.宠物饲料的GACC准入一般需要多久?
一般来说,已经进行了国家准入的,一般需要一年左右;如果申请企业所在国家是初次申请,需要更长时间。
4.宠物饲料的GACC准入中,现场审核是否必须的?
中国海关总署依据对企业前期风险评估的结果,结合输入国的推荐,确定对申请企业是否进行现场审核。
5.GACC现场审核中提出的问题,应如何解决?
对于GACC现场审核中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补正;如未及时补正或GACC认为补正无法达到要求的,则不予通过,且不接受该企业的再次申请。
进口饲料和添加剂产品登记证期满后,如果仍要继续在中国境内销售,应当在产品登记证期满**个月内申请续展登记。办理续展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续展登记申请表。
2、产品登记证复印件。
3、生产国(地区)新批准文件、质量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等其他必要的资料。、
进口饲料和添加剂产品登记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提请大家注意证书期限,以便及时、按规定做进口饲料和添加剂产品登记证续展。
京元瑞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RINGONE)是一家专业从事中国进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准入咨询服务机构,专业为**饲料及饲料原料、添加剂企业提供有关产品出口到中国的AQSIQ准入及MOA准入的技术咨询、培训及法规服务,帮助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法规的动态、进行产品评估,产品检测、现场评审、风险评估等全程顾问式服务,有效提高注册效率,并大幅度缩短准入时间。
5. 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农业部1126号公告)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表应中、英文对照,填写规范性要求如下:
A.通用名称:能够反映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的真实属性。
B.商品名称:在中国销售和使用时拟采用的名称,不得完全用外文字母、符号、汉语拼音或数字表示。
C.产品类别:应与生产国批准的产品类别一致,同时应符合我国《饲料工业通用术语》(GB/T 10647)的要求。
D.外观:说明产品的颜色、气味、形状(粉末、颗粒、结晶、块状)和状态(固态、液态)。
E.主要成分及含量:有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值,应与申请材料中的产品质量标准一致。
F.其他成分及含量:卫生指标,载体名称及含量。
G.生产厂家:产品的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不得用总公司和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代替,不得只填写信箱号。
H.申请单位:一般应与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相同,也可填写总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对于鱼粉,如果是工船加工的,也可填写总公司名称和地址,并标明为海上生产。
I.申请单位(人):代理申请进口登记的单位或个人名称、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和通讯地址。
J.签字:应由申请人签字。
关于进口饲料登记证续展或进口饲料登记证变更常见问题,在按照国家要求准备资料时应注意以下细节问题:
1、关于境内代理机构资质证明方面:境外企业委托其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申请续展登记的,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境外企业委托其他境内代理机构申请续展登记的,提供代理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关于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和质量检测报告方面:质量标准包括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及其控制值,并符合生产地和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测方法采用**标准化组织/**电工**(ISO/IEC)、美国公职化学分析家协会(AOAC)等**标准的,应标明标准编码;采用其他检测方法的,应提供详细的检验操作规程。每个产品提供3个批次样品的质量检测报告。申报产品存在二恶英风险的,还应提供由生产地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二恶英检测报告。
3、关于生产地使用的标签、中文标签和商标方面:生产地使用的标签是在生产地使用的标签实样或清晰的标签照片。中文标签即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中文标签实样或清晰的标签照片。商标即是已在中国注册商标的,提供商标式样。
进口饲料登记变更时时,提交的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和质量检测报告相关材料哟求如下:
1.质量标准:包括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及其控制值,并符合生产地和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检测方法:采用**标准化组织/**电工**(ISO/IEC)、美国公职化学分析家协会(AOAC)等**标准的,应标明标准编码;采用其他检测方法的,应提供详细的检验操作规程。
3. 每个产品提供3个批次样品的质量检测报告。申报产品存在二恶英风险的,还应提供由生产地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二恶英检测报告。
另外,按照农业部进口饲料登记证的要求,申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包含以下几大类: A.单一饲料、 B.配合饲料、C.精料补充料、D.添加剂预混合饲料、E.浓缩饲料、F.营养性饲料添加剂、G.一般性饲料添加剂
四、包装
1内包装不独立销售的宠物饲料,外包装应当标示本规定的所有内容,内包装至少标示产品名称、保质期和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