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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之四
类 别
通用名称
适用范围
微生物
地衣芽孢杆菌、枯草芽孢杆菌、两歧双歧杆菌、粪肠球菌、屎肠球菌、乳酸肠球菌、嗜酸乳杆菌、干酪乳杆菌、德式乳杆菌乳酸亚种(原名:乳酸乳杆菌)、植物乳杆菌、乳酸片球菌、戊糖片球菌、产朊假丝酵母、酿酒酵母、沼泽红假单胞菌、婴儿双歧杆菌、长双歧杆菌、短双歧杆菌、青春双歧杆菌、嗜热链球菌、罗伊氏乳杆菌、动物双歧杆菌、黑曲霉、米曲霉、迟缓芽孢杆菌、短小芽孢杆菌、纤维二糖乳杆菌、发酵乳杆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原名:保加利亚乳杆菌)
养殖动物
产丙酸丙酸杆菌、布氏乳杆菌
青储饲料、牛饲料
副干酪乳杆菌
青储饲料
凝结芽孢杆菌
肉鸡、生长育肥猪和水产养殖动物
侧孢短芽孢杆菌(原名:侧孢芽孢杆菌)
肉鸡、肉鸭、猪、虾
非蛋白氮
尿素、碳酸氢铵、硫酸铵、液氨、磷酸二氢铵、磷酸氢二铵、异丁叉二脲、磷酸脲、氯化铵、氨水
反刍动物
抗氧化剂
乙氧基喹啉、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没食子酸丙酯、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茶多酚、维生素E、L-抗坏血酸-6-棕榈酸酯
养殖动物
迷迭香提取物
宠物
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
甲酸、甲酸铵、甲酸钙、乙酸、双乙酸钠、丙酸、丙酸铵、丙酸钠、丙酸钙、丁酸、丁酸钠、乳酸、苯甲酸、苯甲酸钠、山梨酸、山梨酸钠、山梨酸钾、富马酸、柠檬酸、柠檬酸钾、柠檬酸钠、柠檬酸钙、酒石酸、苹果酸、磷酸、氢氧化钠、碳酸氢钠、氯化钾、碳酸钠
养殖动物
乙酸钙
畜禽
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焦亚硫酸钠、焦磷酸一氢三钠
宠物
二甲酸钾
猪
氯化铵
反刍动物
亚硫酸钠
青储饲料
进口饲料添加剂GACC准入流程:办理农业部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证时,也应完成进口饲料添加剂在中国海关总署的准入。为此,境外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
(1)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
(2)前述要求与中国进口饲料添加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等效。
对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按照其工作流程完成审核并审查合格后,向中国海关总署进行推荐。推荐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信息:企业名称、地址、批准编号;
(2)注册产品信息: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等;
(3)证明:证明所推荐的企业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其产品允许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自由销售。
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答疑
1、问:进口宠物食品属于进口饲料吗?
答:是的。
2、问:如何办理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
答:您可以登录农业部网站首页,进入“在线办事”,阅览“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办事指南”。
3、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登记材料准备有什么要求吗?
答:按照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办事指南中的“办事条件”准备材料,您的每一份材料需要准备一式两份——正副本。递交的正本文件中外文登记材料原件要求用生产厂家文头纸出具,并由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要有页码、有目录并装订成册。每一部分的材料要按中文、英文和其他语言顺序排放。
4、问:粕类进口需要办理进口登记证吗?
答:不是膨化的或者发酵的就不用办理进口登记。
5、问:申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时,除了交申报材料外还需要递交样品吗?
答:您好,不需要递交样品,待收到材料受理通知单后,申请人再将样品直接寄送*检测机构。
农业部2045号公告规定的饲料添加剂有哪些?
答:根据《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农业部2045号公告),包含: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维生素及类维生素、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酶制剂、微生物、非蛋白氮、抗氧化剂、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着色剂色素、调味和诱食物质、粘结剂、抗结块剂、稳定剂和乳化剂、多糖和寡糖(未列入目录但生产国已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为需要评审登记的产品)。
申请农业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时,应提供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产品信息包括:进口饲料的产品名称、组成成分、理化性质、适用范围、使用方法;进口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产品来源、使用目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
另外,提交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资料还包括:
A.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申请表;
B.委托书和境内代理机构资质证明:境外企业委托其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代理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委托境内其他机构代理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C.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产品推广应用情况;
D.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和检验报告;
E.生产地使用的标签、商标和中文标签式样;
F.微生物产品或者发酵制品,还应当提供*机构出具的菌株保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