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包装
1内包装不独立销售的宠物饲料,外包装应当标示本规定的所有内容,内包装至少标示产品名称、保质期和净含量。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工商局颁发的,盖公章。)
进口宠物饲料宠物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规定
生产日期:
1、标示完整的年月日信息,例如:生产日期:2010年03月20日/生产日期(月/日/年):03 20 2010
2、如生产日期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应当标示包装物的具体位置。
3、生产日期不得另外加贴,不得篡改。
保质期:
宠物饲料产品保质期分为三种标示方法:
1、可以使用月、日、天、年作为单位。示例:保质期180天;24个月;2年
2、可以使用到期日标示。示例:保质期至某年某月某日
3、可以使用较佳使用时间标示。示例:某年某月某日之前食用较佳
进口宠物配合饲料登记时产品名称注意事项:
1、宠物配合饲料的通用名称应当标示:
a.宠物配合饲料”、“宠物全价饲料”、“全价宠物食品”或者“全价”字样
b.适用动物种类和生命阶段。
c.为满足宠物特定生理、病理状况下的营养需要加工的宠物配合饲料,其通用名称应当标示“处方”字样,并标示适用的动物状态。
2、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通用名称应当标示:
a.“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补充性宠物预混合饲料”或者“宠物预混合饲料”
b.适用动物种类和生命阶段,
c.产品中的营养性添加剂
3、其他宠物饲料的通用名称应当标示:“宠物零食”
4、产品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a.位于主要展示版面(醒目位置)
b.使用一致的字体、字号和颜色,不得**强调其中部分内容(划线、圈框等)
c.可以同时标示商品名称,但要放在通用名称之后或者之下,字号不得大于通用名称,进口宠物饲料产品外文名称和中文产品名称应当一致。
1.无机污染物和含氮化合物:氟,镉,铬,汞,铅,总砷,三聚氰胺,亚硝酸盐
进口宠物饲料产品的包装问题
1、内包装不独立销售的宠物饲料,外包装应当标示本规定的所有内容,内包装至少标示产品名称、保质期和净含量。
2、对于内包装独立销售的产品,内、外包装均应当标示本规定的所有内容。如内包装已标示本规定的所有内容,且标示内容能透过外包装物被清晰、完整地呈现,可不在外包装物上进行重复标示。仅用于宠物饲料产品运输的外包装除外。
3、对于复合包装产品,外包装应当标示复合包装的净含量和所含独立包装的净含量及件数,或者直接标示所含独立包装的净含量和件数。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当按照较早到期的独立包装产品的保质期计算,生产日期应当标示较早生产的独立包装产品的生产日期,也可以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独立包装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