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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范围的有关规定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由外国企业生产的、**在*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我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闽台省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参照本要求登记。
申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GACC备案准入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实施进口饲料注册登记时,切记首先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地区)产品名单,确定进口的国家和饲料品种是否在名单内。在名单内意味着可以进口,如未列入名录,应按照《*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国外农产品**输华检验检疫准入程序》申请,并取得许可后才可以进口。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报关报检时需要的其他文件手续
从国外进口饲料,如宠物饲料,鱼粉鱼油等均需要在农业部办理进口饲料登记证书,同时需要查看海关总署关于输华饲料国家与地区准入名单。如拟进口的产品的确需要办理农业部进口登记证,其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目录
2,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表
3,境内代理机构资质证明
4,委托书
5,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
6,产品理化性质
7,产品来源,组成成分
8,制造方法
9,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10,生产地使用的标签,中文标签样式和商标
11,使用目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2,包装材料,包装规格,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13,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材料和产品推广应用情况
14,有效组分的化学结构鉴定报告或动物,植物,微生物的分类鉴定报告。
办理农业部MOA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办理基本流程如下:
《*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人民共和国**令2003年*7号公布)。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令*609号)。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2号,农业部令2016年*3号修订)。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材料要求》《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续展登记申请材料要求》《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变更登记申请材料要求》(以下简称《申请材料要求》)(农业部*2109号公告)。
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畜牧窗口审查中国境内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农业农村部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符合10.2规定情形的,转交全国饲料评审**进行专家评审。
申请人按要求提供产品样品并由农业农村部*的饲料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复核。
农业农村部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根据审查意见和复核检测结果提出审批方案,按程序报签后办理批件。
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答疑
1、问:进口宠物食品属于进口饲料吗?
答:是的。
2、问:如何办理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
答:您可以登录农业部网站首页,进入“在线办事”,阅览“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办事指南”。
3、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登记材料准备有什么要求吗?
答:按照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办事指南中的“办事条件”准备材料,您的每一份材料需要准备一式两份——正副本。递交的正本文件中外文登记材料原件要求用生产厂家文头纸出具,并由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要有页码、有目录并装订成册。每一部分的材料要按中文、英文和其他语言顺序排放。
4、问:粕类进口需要办理进口登记证吗?
答:不是膨化的或者发酵的就不用办理进口登记。
5、问:申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证时,除了交申报材料外还需要递交样品吗?
答:您好,不需要递交样品,待收到材料受理通知单后,申请人再将样品直接寄送*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