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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国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申请饲料登记证时,需要提交以下中英文版本资料:
1.产品名称(通用名称、商品名称)。
2.生产国(地区)批准在本国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和在其他国家的登记资料。
3.产品来源、组成成份和制造方法。
4.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5.标签式样、使用说明书和商标。
6.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或添加量。
7.包装规格、储存注意事项及保质期。
8.必要时提供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和稳定性试验报告。
9.饲喂试验资料及推广应用情况。
10.其他相关资料。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备案是由海关总署GACC还是质检总局AQSIQ负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公布改革方案实施后,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行业的监管部门是否会有变化?进口饲料产品(宠物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会继续归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吗?
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18号令),原国家质检总局对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饲料生产企业。
注册登记白名单:(1)允许进口饲料原料、宠物食品及配合饲料的国家(地区)产品名单;(2)允许进口饲料添加剂及添加剂预混料国家(地区)及产品名单。机构重组后,海关和质检进行机构整合,原质检总局动植物监管司也划入海关,申报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准入由海关总署负责。
从国外进口饲料,如宠物饲料,鱼粉鱼油等均需要在农业部办理进口饲料登记证书,同时需要查看海关总署关于输华饲料国家与地区准入名单。如拟进口的产品的确需要办理农业部进口登记证,其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目录
2,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表
3,境内代理机构资质证明
4,委托书
5,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
6,产品理化性质
7,产品来源,组成成分
8,制造方法
9,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10,生产地使用的标签,中文标签样式和商标
11,使用目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2,包装材料,包装规格,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13,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材料和产品推广应用情况
14,有效组分的化学结构鉴定报告或动物,植物,微生物的分类鉴定报告。
关于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续展登记有关规定,境外供货商饲料进口登记证期满后,境外企业仍需继续在中国境内销售产品的,应当在饲料进口登记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登记。
具体材料要求
1、进口登记证复印件。
2、境内代理机构资质证明。境外企业委托其他境内代理机构申请续展登记的,提供代理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委托其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申请续展登记的,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境外企业出具且经生产地第三方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委
4、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
5、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和质量检测报告。
6、生产地使用的标签、中文标签和商标
7、生产厂家出具变更说明,具体说明变更的内容、原因。
8、官方证明文件。
4、使用用途说明(如:销售用还是研发用)
农业部2045号公告规定的饲料添加剂有哪些?
答:根据《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农业部2045号公告),包含: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维生素及类维生素、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酶制剂、微生物、非蛋白氮、抗氧化剂、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着色剂色素、调味和诱食物质、粘结剂、抗结块剂、稳定剂和乳化剂、多糖和寡糖(未列入目录但生产国已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为需要评审登记的产品)。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范围的有关规定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由外国企业生产的、**在*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我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闽台省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参照本要求登记。
申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GACC备案准入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实施进口饲料注册登记时,切记首先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地区)产品名单,确定进口的国家和饲料品种是否在名单内。在名单内意味着可以进口,如未列入名录,应按照《*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国外农产品**输华检验检疫准入程序》申请,并取得许可后才可以进口。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报关报检时需要的其他文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