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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宠物饲料GACC准入的程序
1.由申请企业通过本国饲料主管部门向中国进行推荐,初次提供的资料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批准编号、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以及自由销售等。
2.收到推荐申请后,依据中国法规进行初步评估,认为可以受理的,向推荐国发放拟输出到中国的饲料产品调查问卷,该问卷根据不同产品及不同国家的风险程度,内容不同,主要包括输出国的法规体系、管理规定,以及拟出口企业及拟出口产品的详细资料。
3.申请企业通过本国主管部门提供详细资料后,组织组对拟出口国家及企业、产品进行风险评估。
4.对于评估后合格的,派出审核组,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对其饲料安全体系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进行抽查。
5.现场检查合格的,或未抽查到的企业,将予以注册登记。(如某产品为输出国初次申请,还需要两国主管部门签署卫生协议)
有客户朋友曾咨询进口宠物食品是不是必须申请宠物食品进口登记证?对于宠物饲料进口部分问题,做如下解答:
1、宠物罐头和宠物零食是否不需要办理登记直接可以进口?
答:宠物零食和宠物罐头,虽不在农业部饲料进口登记证办理的范围内,如海关清关时候需要提供农业部,可以申请《办结通知单》,不属于农业部办理范围。但是需要按照的规定办理《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地区产品名单》。
2、新西兰的宠物食品想要出口到中国,需要办理哪些资质?
答:新西兰的宠物食品生产企业要想出口产品到中国,只需要办理农业部进口登记即可。对其要求是允许进口,逐步完成注册登记。所以暂时不需要办理工厂备案。
3、 国外的动物用营养品/品出口到中国,怎么办理?
答:农业部没有营养品或品这个分类,可以按照产品的原料组成和进行分析,部分可以划分为饲料添加剂,然后办理进口登记。
4、 我是上海的代理商,想从德国进口宠物湿粮饲料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宠物湿粮不需要办理农业部MOA登记,但需要通过《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地区)产品名单》的准入,其次德国是高发区,部分成分的无法准入,所以需要根据产品原料及成分再做评估。
进口宠物饲料GACC准入的范围
GACC是*共和国的简称,是中国海关的高管理机构。根据调整方案,原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部分职能自2018年4月起并入。根据中国相关规定要求,GACC准入的范围主要包括两大类,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饲料:指经种植、养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及其原料,包括饵料用活动物、饲料用(含饵料用)冰鲜冷冻动物产品及水产品、加工动物蛋白及油脂、宠物食品及咬胶、饲草类、青贮料、饲料粮谷类、糠麸饼粕渣类、加工植物蛋白及植物粉类、配合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等。宠物饲料就属于这个范围。
添加剂:指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一般饲料添加剂等。不包括药物饲料添加剂。
《宠物饲料管理办法》中对各种类的宠物饲料的规定有:办法所称宠物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宠物直接食用的产品,包括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其他宠物饲料也称为宠物食品。宠物配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不同生命阶段或者特定生理、病理状态下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单使用即可满足宠物全面营养需要。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为满足宠物对、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等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需要,由营养性饲 料添加剂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其他宠物饲料是指为实现奖励宠物、与宠物互动或者宠物咀嚼、撕咬等目的将几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