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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宠物饲料GACC准入的基本要求
1.满足输出国对饲料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达到中国对饲料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等效要求,对于申请企业的文件审查及现场检查,主要从生产企业的硬件设施和管理方面检查,主要包括厂房建设、厂区设置、原料采购及存放、生产过程、包装过程、成品存放、产品运输、废弃物处置、水安全、污水处置、卫生状况、人员管理、追溯性管理等多个方面。
根据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宠物饲料产品标签上应当标示原料组成。 原料组成包括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两部分 分别以 “原料组成” 和“添加 剂组成”为引导词。 其中, “ 原料组成”应当标示生产该产品所用的饲料原料品种名称或者类别名称并按照各类或者各种饲料原料成分加入重量的降序排列;“添加剂组成”应当标示生产该产品所用的饲料添加剂名称抗氧化剂、着色剂、调味和诱食物质类饲料添加剂可以标示类别名称。饲料原料品种名称应当与《饲料原料目录》一致,类别名称应当与附录规定一致。 饲料添加剂名称应当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一致。在产品中使用以《饲料原料目录》中动物水解物为主要原料复配制成的调味产品的 应当在原料组成部分中以 “宠物饲料复合调味料” 或者“口味增强剂” 标示。原料组成中的某种原料如以品种名称标示 则不应当再以类别名称标示;如以类别名称标示,则不应当再以品种名称标示。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通用名称示例
一一“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 ” 或者 “ 补充性宠物食品微量元素 ” 或者 “宠物营养补充剂微量元素 ” ;
一一“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犬幼年期微量元素” 或者 “ 补充性宠物食品犬幼年期微量元素” 或者 “ 宠物营养补充剂犬幼年期微量元素” ;
一一“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泰迪犬幼年期微量元素” 或者 “补充性宠物食品泰迪犬幼年期微量元素” 或者 “ 宠物营养补充剂泰迪犬幼年期微量元素” ;
一一“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大型犬幼年期微量元素” 或者 “补充性宠物食品大型犬幼年期微量元素” 或者 “ 宠物营养补充剂大型犬幼年期微量元素” 。
一一“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维生素B” 或者 “补充性宠物食品维生素B” 或者 “宠物营养补充剂维生素B” ;
一一“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犬幼年期维生素B” 或者 “ 补充性宠物食品犬幼年期维生素B” 或者 “宠物营养补充剂犬幼年期维生素B” ;
一一“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大型犬幼年期维生素B ” 或者 “补充性宠物食品大型犬幼维生素B”
进口宠物饲料宠物食品强制性标识内容和标识。
强制性标识内容:
1、宠物饲料产品醒目位置标示“本产品符合宠物饲料卫生规定”
2、含有动物源性成分(乳和乳制品除外)的宠物饲料产品标示“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
3、为满足宠物生理、病理状态下营养需要生产的宠物配合饲料,必须在醒目位置标示“请在执业兽医下使用”
宠物饲料产品免费产品和委托加工的标示:
1、宠物饲料免费产品,除标示本规定的所有内容外,还应当标示“免费样品”、“赠品”、“非卖品”或者“试用装” 等字样。
2、委托加工的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 除标示本规定的所有内容外,还应当标示委托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