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企业可否直接申请海关总署饲料和添加剂GACC准入?
答:输出国饲料企业不能直接向中国海关总署GACC提起备案申请,而需要通过所在国主管部门通过公对公处理。
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步:第一步,由申请企业通过本国饲料主管部门向中国海关总署进行推荐,初次提供的
资料包括企业名称、地址、官方批准编号、注册产品名称、主要原料、用途以及自由销售证明等。第二步,海关
总署收到推荐申请后,依据中国法规进行初步评估,认为可以受理的,向推荐国发放拟输出到中国的饲料产品调
查问卷,该问卷因拟输出产品及输出国的风险程度而异,主要包括输出国的法规体系、管理规定,以及拟出口企
业及拟出口产品的详细资料。第三步,申请企业通过本国主管部门提供详细资料后,海关总署组织*组对拟出
口国家及企业、产品进行风险评估。第四步,对于评估后合格的,海关总署派出审核组,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对
其饲料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进行抽查。第五步,现场检查合格的,或未抽查到的企
业,将予以注册登记。